以案說險:結合自身需求,選擇合適產品,擁有安心保障
2023-04-28 17:53 來源:富德生命人壽天津分公司
典型案例
客戶陳女士近期準備為自己及家人配置保險產品,于是向在保險公司工作的朋友小王咨詢,小王根據陳女士的需求推薦了一款重大疾病保險,年交保費7000元,連續交費20年,并詳細介紹了保險責任等。陳女士對小王的介紹很滿意,并表示自己和家人商量后再決定是否購買。幾天后,陳女士向小王反饋,覺得這款保險產品保費太高且交費年期太長,詢問有沒有保費低點且交費期短一點的。小王了解情況后,向陳女士介紹了不同的保險產品,其保險責任、保費、交費年期等各有不同,并根據陳女士的具體情況制定了兩種保險產品計劃,同時結合不同產品和交費年期的各自優勢進行了詳細介紹,供陳女士自主選擇投保。最終陳女士選擇投保了適合自己及家人的保險產品,同時對小王的專業服務表示感謝。
案件分析
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《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了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行為規范,要求金融機構充分尊重并自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八項基本權利,依法、合規開展經營活動。
作為金融消費者的八項權利之一的自主選擇權要求:金融機構應當在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允許范圍內,充分尊重消費者意愿,由消費者自主選擇、自行決定是否購買產品或接受服務,不得強買強賣,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搭售產品和服務,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,不得采用引人誤解的手段誘使消費者購買其他產品。
本案中,陳女士結合自身需求在與工作人員認真了解產品情況后,確定了適合的保險產品計劃,維護了自身的自主選擇權。
風險提示
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,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,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。尤其保險消費者在投保保險產品時,投;蚴遣煌侗,投保哪一個保險產品,選擇多少年交費,是否投保附加保險等,都是由保險消費者自己決定的。因此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前,一定要結合自身需求,并參考專業建議,配置適合的保險產品,讓自己及家人擁有安心保障。(富德生命人壽天津分公司供稿)